按照《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7月12日(星期日)。
体检对象: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吴美娟 | 231608712 |
2 | 张宇 | 231608703 |
3 | 吴敏 | 231608719 |
4 | 章萍 | 231608673 |
5 | 刘晶晶 | 231608728 |
6 | 丁晨 | 231608711 |
7 | 陶鹏胜 | 231608723 |
8 | 曹捷 | 231608717 |
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枞阳县医院体检中心(县医院一分院)一楼大厅集中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
(三)体检费用:自理(400元/人)。
(四)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1寸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每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4、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察。
(二)考察内容
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应届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其他材料
(1)属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2)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察结束后,由县投资发展集团于7月20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