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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8名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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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人员8人(包括一类岗位5人,二类岗位3人),详见附件1《江南区委政法委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35周岁以下的公民,男女不限。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9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等报名材料压缩之后,统一以“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4825671@163.com),江南区委政法委联系人:夏荣晟,联系电话:0771-4882679;卓聘公司联系人:陆翔,电话:0771-4304231。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对报名者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途径通知其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体检

(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3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若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须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劳务派遣有关程序和广西卓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4564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二类岗位标准(27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江南区委政法委。有意应聘者请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进行报名。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江南区委政法委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1 政法委 工作人员 一类 5 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中共党员、具有从事政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2 政法委 工作人员 二类 3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中共党员、具有从事政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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