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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市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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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是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中共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简称中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校园占地面积468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绿化率达70%以上。校园正面紧临的母亲河邕江,东靠市最大的亚热带风景区青秀山。校园按照因势利导、生态环保、自然和谐、开放共享的设计理念建造,总体建设布局是“四园五中心”,即至诚园、崇信园、博文园学员公寓和泰宁园教职工公寓,以及行政中心、会议中心、教学中心、信息中心、体育中心,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可同时容纳1200人在校学习培训。

全校(院)现有24个处室,其中设有专职教师岗位的处室9个,分别是党史党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社会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应急管理培训部(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理论期刊《桂海论丛》。

进入新时代,中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为目标,坚持党校姓党,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秉承“为民、求是、创新、卓越”的校院精神,始终坚持“增强责任感、提升学习力、开启新境界”的培训主旨,把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教学培训的首要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政治训练,加强履职能力培训,突出特色优势,千方百计汇聚人才,聚力打造教学核心竞争力。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学科发展以及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024年计划招聘26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职教师,入实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职称、学历要求

序号岗位名称专业人数职称、学历

要求

备注
1党史党建教研部教师政治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历史学类

5人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2哲学教研部

(社会学教研部)教师

哲学类、社会学类3人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3经济学教研部教师经济类2人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4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政治学教研部)教师

政治学类、民族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4人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5公共管理教研部教师公共管理类、

政治学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3人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6文史教研部教师历史学类、文学类、

民族学类、文化传播、

少数民族文化

3人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7法学教研部教师法学类1人高级职称或

博士研究生

8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马克思主义哲学

5人高级职称或

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五)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相近;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八)具有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九)有与专业方向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三、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尚未在市区购买住房的,安排过渡住房一套(5年内免收租金)或教职工公寓一间;配置工作电脑一台。

(二)引进的,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6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三)引进的副,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5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四)引进的博士,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4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五)符合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待遇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word版)(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pdf版)

(3)发表的论文、承担的课题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版)

(3)1张彩色全身照片。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应聘资格。

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由校(院)专家组对其学习和研究能力、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

(三)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的,由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考核)一般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由我校(院)与试讲人员约定,试讲题目由我校(院)确定。我校(院)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参加试讲人员均不符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

经专家组评判,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安排试讲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我校(院)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是否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者,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在中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考察时,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拟录用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学校官网(www.gxdx.gov.cn)、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人才网(www.gxrc.com)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

3.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57618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电子信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本公告由中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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